来一点说教,灵感来自睇过WY的blog,再配上一点自己的亲身体验。
用一下我的poor English,起个题目还要问别人。真丢人。但是还是像这样写,直切要害。
人么,总是要学着为自己活着。
我老是对自己说这句话,但是好像是做不到完全做不到。说的伟大一点,我的世界里没有自我;转念一想,这句话和扯淡也没什么区别,模仿一下XX的口气:不过找不到自我,干嘛那么冠冕堂皇。
完全是。
再提到爱情层面,尽管这东西看来与我无缘了....
何必为了她/他的喜好。做那么多自己不会去做的事情,改变那么多?然后在失恋之后又多出一份半死不活的鬼样子?我好像没资格说这话,因为如果我fall in love,自然也会这样。现在?何必这样?直接把自己扔到一个弱势的地位。我又不是要入赘的穷书生,又不是老来得妻的老光棍(但愿不是)何必要这样糟践自己。可能这个词用的过了,但是至少肯定是让自己不舒服,不习惯。
简而言之,
不必为了他喜欢R&B,就一定要跟着去听自己不喜欢的节奏布鲁斯旋律,还要话大笔金去买一大堆自己原本一辈子都不一定会去关注的专辑。以至于一旦结束了恋情,除了多一份惨淡的回忆和恶补而成的看似渊博的“R&B博士”,还能有什么?到不经意间失去了自己对轻音乐的强大听感能力,得不偿失。不要说变成“R&B博士“也是另一种得到,不对等,这种生意但凡正常人都不愿意去做。
不必为了她喜欢摄影,就满大街跑去看影展,看lomo墙。弄到满脑子都是噪点,像素,色调等等等等一系列没什么关系的名词。而忽略了习惯坐在咖啡吧里看书的好习惯。直到有一天她的镜头一直朝向别的男生,她的焦点不再面对自己的时候,弄得难过不已。只对着一些拍出来的照片嘻嘻嘘嘘。如果有勇气和果敢地放一把火烧掉还好,最要命的就是整日翻翻照片流泪不止,好了,那叫怨妇或者怨夫。
不必为了他喜欢干脆犀利的文风,就一定要抛弃自己天生的细腻情感,弄得自己酷劲十足,周遭的人都好像莫不相识。写个文章还要遮遮掩掩,生怕留一点琼瑶的尾巴让他抓到。非要学得像女强人一样把好端端的一首《
春江花月夜》硬是改成莫名的电子舞曲,那样很酷,真的哦?其实敢不敢说连他都在笑你。等分手的时候,再来一句:你没个性,都是学别人的,我不喜欢。
不必为了她喜欢文静的男生就非要装的好好男生在图书馆看自己不喜欢的烹饪书。弄得自己手艺好好,像个完全的煮男一样,自己喜欢的篮球被丢在墙角,落满灰尘,然后泄气,泄气?对啊。这样的时候,自己也是泄气。一旦分手,拿惯了锅铲的手还能拿得起篮球么?
如果刚好在你习惯整日沉沦R&B的时候,你的Ms Right正在古典音乐厅欣赏帕格尼尼。
如果你刚好在对着一张张照片流眼泪,你的Mr Right正在咖啡屋品尝你只要用鼻子就能分辨的焦糖玛奇朵或者蓝山。
如果你刚好在写一篇字字是针的文章,整整对的女生看过你最早的文章中的细腻柔情赞叹不已,然后再看你的新文章发现你是一个习惯性情大变的人,就是.....变态
如果你是正在家里的餐厅里一边埋怨一边做自己不喜欢吃的菜,而会为你付出真爱的女生正在篮球场独自练习投篮。
得不偿失吧?
so....please live for yourself...
其实为自己活着,对自己而言就是可以活得恣意妄为一点,在别人看来也潇洒一点。
对我就是,该夜盲症发作的时候就发作,不用为了所谓礼节跟面前一个个飘过的黑影招手。
该自闭的时候自闭,穿自己喜欢的黑色衣服,一个人到处走走,孤魂野鬼一样,不用为了很合群而很合群。一直是习惯一个人的么,那就一直一个人好了。
该自由的时候就自由,想吃冰棒就立刻去买,满大街走着吃,不必因为别人一句:你这么小孩子样子以后不会有人喜欢的啦。而非要改掉自己对冰棒十几年的炽情。
总之我也可以活得随性一点,
尽管我早已没有了随性的感觉。
一时兴起。勿骂。^_^